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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务公开 专家团队 来院路线

医患关系就像一对共舞探戈的舞伴,医生才是领舞者!

   前几天我在一篇文章中说到,在临床诊疗活动中,医生应尊重患者的需求和选择。可在实际工作中,患者也许受一些观念的影响,他们的选择确实有害于他们自己的健康。

  有一次出诊,一中年女性因肝炎五项中的135为阳性来看吉林省中山医院门诊。我通过询问病史了解到,她病史两年多了,在其他地方也看过,但是病情依然没有好转,每天晚上噩梦连连,还经常感觉到肝痛。

  她在电脑旁看到了我开的这些检查,就说:“我不想做检查。”我告诉她,不做检查,无法确诊,也不能针对性的治疗。她说,没有带钱。我说,有医保卡,不用付现金。她又说,卡里没钱了。我一听,很无奈,只得删去了这些检查。

  她看我把检查删除后,就说,给我开药吧!我问她,你不是说没带钱,卡里也没钱吗,怎么开药?她没有回答。不过,我还是强烈建议她一定要做检查确定病情后,针对病情,进行治疗。

  根据她的病情,她应该是肝炎。这些都需要检查后才能确诊,而不同的疾病,治疗是不一样的,当然结局也不同。不确诊而盲目用药,比较终受伤的还是她。遗憾的是,她没有听医生的。

  现在,许多人把就医当做是一种消费,似这位女患者,来医院看病就像是下馆子,根据自己的口味点菜,把医生当做服务生,给她提供简单的服务就行了。

  事实上,这种认识是极为错误的。医疗消费不同于普通的消费,诊疗过程,是一个信息的交流和知识的加工过程。在疾病的诊疗过程中,医患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。

  经过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专业学习,以及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,医生对疾病的认识、治疗方法的选择以及药物的副作用等医学专业知识,肯定比患者了解的更多。在做决策时,医方的话语权应该是占主导地位的。这不是尊重或不尊重患者的问题,而且医患关系的客观规律。

  但是,自从前些年某些人士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适用于调整医疗消费后,医患关系就开始变了味。后来在一些媒体的引导下,不少患者将医生视为“假想敌”,对自己搞不明白的事情,就认为医生在背后肯定有“大阴谋”。

  总想搞明白却搞不明白,不相信医生却又不得不看医生,不听医生的吧可又不知道怎么办,患者总是处于纠结之中。在这种倒错的状态下,医患关系可想而知。患者不相信医生而伤害医生,医生为了自我保护而消极行医,比较终双方都受伤。

  患者对涉及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医疗行为享有知情权、参与权,以及决策的权利,这都没有什么问题,可问题是患者的知识所限,在不明白的情况下实施决策权可能会出现偏差。我忠告患者朋友们,大部分医生的医德绝对是过关的。

  遇到健康问题,与其彷徨纠结,不如崇信医生,对重大病情的治疗决策,还是要相信医生的良知和能力。当然,医生也有义务对病情和患方进行讲解、沟通和解释,积极引导患方的决策。医生为了赢得尊重,应不断加强修养,完善自己。

  美国生命伦理学家卡尔逊曾将医患关系描述为一对共舞探戈的舞伴,在这个关系中,医生才是领舞者。